【减税降费】小规模纳税人应该这样报税!不要再犯这样的错误了!
- 作者:雨露
- 发表时间:2022-11-07 17:48:54
1.电子税务局申报路径
登录广西电子税务局后,点击【我要办税】--【税费申报及缴纳】--【增值税及附加税(费)申报】--【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】。
2.免征增值税申报规则
1.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,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(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,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)的,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》“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”或者“未达起征点销售额”相关栏次。
2.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(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,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)的,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》“其他免税销售额”栏次及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》对应栏次。
3.免征增值税申报案例
案例1:某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,2022年二季度销售应税货物(适用3%征收率),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000元,已开具免税普通发票。
解析:因纳税人2022年二季度销售额大于45万元,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管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)规定,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,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》“其他免税销售额”栏次及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》对应栏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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